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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点条文-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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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学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在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安全设计和防火规划、在企业和社会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中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条文浅显易懂,比较容易理解。我们将其中一些技巧性强需要一定专业知识基础才能把握的条文挑出来,做几期讲解课程,方便大家正确使用。



学习目标

今天说说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辨识。在第3.1节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条文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 3.1.3的规定。” 举例比如:单一储存闪点小于 28℃的液体的仓库就是甲类火灾仓库,单一储存助燃气体的仓库就是乙类火灾仓库。


学习公告

条文3.1.4“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就是说因条件限制,无法做到分库存放时,某些不同火灾类别的物品需存放在同一座仓库的,该仓库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